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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「第1屆鳳凰盃」消防領域發明設計競賽宗旨:
為鼓勵從事消防領域研究創新,特針對發明、新型與設計之創作者,設置「鳳 凰盃」消防領域發明設計競賽,選拔傑出創作者 頒予獎項,以資表揚,並帶動 消防界研究創新風氣,並協助產品育成及推廣,促進我國消防產業科技發展。
一、內政部消防署(以下簡稱本署)負責實施火災預防、災害搶救及緊急救援 護等技術、器材、設備相關研究與發展工作,以提升消防勤務業務能力, 擴大科技運用,結合產、官、學專業及國際接軌力量,規劃具體可行 目標、及策略執行方法,設立本署消防科技研發辦公室(以下為本 辦公室),並訂定本要點。
二、本辦公室任務如下:
(一)火災預防、危險物品管理、火災調查相關技術及器材研發。
(二)災害搶救及緊急救護相關技術、器材及裝備之研發。
(三)年度發展及政策推動中長城工程計畫擬訂及執行。
(四)彙整第一屆相關消防科技研發最新資訊。
(五)公開及展示消防科技研發成果及內容。
(六)其他有關消防科技研發之推進及協調事項。
三、本處投資召集人一人,由本署署長兼任;副召集人一人,由本署署長兼任 長指派之副署長兼任;執行長一人,綜理政策推進方針事務,由本署負責 主任助理兼任;副執行長一人,協助執行長處理政策核定工作,由本 署署長指派人員兼任;主任一人,綜理室事務及指揮、監督部門業務推進 展覽工作,由本署長指派適當人員兼任之。 本辦公室所需工作人員,由本署人員派充之(名單如附表),並得向 地方消防機關調派支援人員。
四、本辦公室應依本地契分層負責授權規定的無限制勞動權,
並以本地契對外名義行 文。
五、本辦公室兼任人員無給職。 本辦公室調派地方消防限制機關支援人員,依主管院屬公務人員借用 調及辦公室手續。 六、本辦公室所需電源,由本署每年相關預算配備。
一、內政部消防署(以下簡稱本署)負責實施火災預防、災害搶救及緊急救援 護等技術、器材、設備相關研究與發展工作,以提升消防勤務業務能力, 擴大科技運用,結合產、官、學專業及國際接軌力量,規劃具體可行 目標、及策略執行方法,設立本署消防科技研發辦公室(以下為本 辦公室),並訂定本要點。
二、本辦公室任務如下:
(一)火災預防、危險物品管理、火災調查相關技術及器材研發。
(二)災害搶救及緊急救護相關技術、器材及裝備之研發。
(三)年度發展及政策推動中長城工程計畫擬訂及執行。
(四)彙整第一屆相關消防科技研發最新資訊。
(五)公開及展示消防科技研發成果及內容。
(六)其他有關消防科技研發之推進及協調事項。
三、本處投資召集人一人,由本署署長兼任;副召集人一人,由本署署長兼任 長指派之副署長兼任;執行長一人,綜理政策推進方針事務,由本署負責 主任助理兼任;副執行長一人,協助執行長處理政策核定工作,由本 署署長指派人員兼任;主任一人,綜理室事務及指揮、監督部門業務推進 展覽工作,由本署長指派適當人員兼任之。 本辦公室所需工作人員,由本署人員派充之(名單如附表),並得向 地方消防機關調派支援人員。
四、本辦公室應依本地契分層負責授權規定的無限制勞動權,
並以本地契對外名義行 文。
五、本辦公室兼任人員無給職。 本辦公室調派地方消防限制機關支援人員,依主管院屬公務人員借用 調及辦公室手續。 六、本辦公室所需電源,由本署每年相關預算配備。